防盜規則:
1、提高警惕,防止展覽樣品被盜。貴重小型的展樣品要入柜加鎖。個人貴重物品尤其是現金、手機、護照、身份證等要隨身攜帶,妥善保管,以防失竊。
2、遵紀守法、文明經商。參展單位之間、顧客之間發生矛盾時要保持冷靜。如發生吵架、斗毆、盜竊、火災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并主動配合現場保衛人員妥善處理。
3、參展商按規定時間進行商務活動,如需要加班,必須在閉館前3小時由辦展單位向展館現場服務部申報并需另付費用,經批準方可進行。
4、展會撤展時,要看好自己的物品;展樣品撤離展館,必須憑承辦單位的放行條,才能運出。
防火規則:
1、展館內嚴禁吸煙。違者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罰。
2、保持通道暢通,主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米。疏散門要打開暢通,不得加鎖。嚴禁在通道和樓(電)梯前布展和擺放展樣品,違者責令其拆除。
3、嚴禁亂接、亂拉電線和擅自安裝電氣設備(含照明燈、廣告燈飾)。確需要安裝者,事先務必向場館方申報,并由場館方安排安裝。若自行安裝,必須經場館方審核、書面批準,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安裝時應使用難燃電線和遵守用電安全規程,經驗收檢查合格方可供電使用。
4、自行裝修展場,搭建展位、展臺(架)、廣告牌(架)、排柵(手腳架)等,事先必須向場館方申報。經書面批準后方可施工,裝修材料應使用阻燃夾板或不燃材料,廣告燈箱要留有散熱孔和符合防火要求。否則一律視為違章,并責令拆除。
5、在施工、裝修、布展中不得阻擋、挪用、圈占、損壞消防栓等消防設施,任何物體必須與天花板保持0.8米以上的凈空。任何物體不得影響噴淋頭、煙感探頭發揮功能。
6、在展館內嚴禁使用電爐、電水壺、電熨斗、碘鎢燈等電熱器具及大功率燈具,二樓以上嚴禁使用霓虹燈。
7、嚴禁將危險品帶入展場。如:煙花、炮竹、汽油、天那水、酒精、煤氣、氫氣、氧氣及有危險、劇毒性的化工產品等,此類展樣品只準用代用品。若施工、表演確系需要,事前必須報保安部審批,使用時派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8、對展樣品的包裝箱、雜物、紙屑和多余的展樣品務必及時清理并運出展廳,嚴禁將存放在攤位內、柜頂及板壁的背面。違者予以處罰并責令清理。
9、認真做好清場工作,確保班后安全。重點是:
1)清理易燃雜物、火種和其它災害隱患。
2)切斷電源。
3)關好門窗。
10、如需動火作業(明火、電焊、氣焊),必須事前向保安部申報,經批準領取動火證,方可施工或表演。
11、籌展期間,運送展樣品的汽車進入展館后,按指定地點臨時停放,卸貨后即駛出展場。搬運展樣品出展館時,必須出具放行條,經門衛人員查驗后放行。
12、進入展場的汽車必須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按規定路線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