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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 RoHS 2.0 EU ROHS 指令(200/95/EC) 與 ROHS 2.0 指令(2011/65/EU) 區別:
EU ROHS 指令(200/95/EC) ROHS 2.0 指令(2011/65/EU)
1生效時間 2006年7月1日 2011年7月21日
2管控物質 常規ROHS 6E 常規ROHS 6E及優先評估HBCDD,DEHP,BBP,DBP
3産品範圍 8類 11類
4對象 生産廠商 經濟經驗者
5豁免 39項目 目前項目+用于8.9類的20項
6標識 無CE標識 CE標識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 6月 2日以 55票同意、1票反對、2票棄權,通過了對《歐盟電器和電子有害物質指令》RoHS、《廢棄電器和電子設備指令》WEEE進行修改的動議。來自英國的綠黨/歐洲自由聯盟議員吉爾•伊文思說,“盡管面臨來自化學產業的壓力,今天我們仍成功通過了對 RoHS指令進行修訂的動議,這為將來禁止某些有害物質創造了條件。”
相關議員建議,一方面要擴大 RoHS指令禁止的有害物質范圍,如考慮增加鹵素阻燃劑和 PVC;另一方面要改變現有做法,將指令適用范圍擴展到所有電子和電器材料,除非作出特別例外規定(如新能源生產、部分大型工業裝備和工具、軍用和車用材料等)。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指出,RoHS/WEEE等指令在盟內和盟外同等有效,對其修改將具有國際影響。歐洲議會將從人體健康和環境影響等角度對相關有害物質進行評估,擬于本月底對 WEEE指令修改提出建議、7月份再對 RoHS指令修改提出建議。
ROHS指令自 2005年 7月 1日開始實施以來,有過多次修改提議:
1、2008年 12月,歐盟委員會發布 ROHS改寫指令,提議將 DEHP、DBP、BBP、HBCDD作為評議物質納入 ROHS指令;
2、2009年 9月,歐洲理事會發布 ROHS改寫指令,提出新增限制物質完全根據 REACH條例,刪除限制物質清單;
3、2009年 10月,歐洲議會議員 Jill Evans提議 ROHS指令增加 BFR、CFR、PVC、氯系增塑劑、DEHP、DBP、BBP,并增加評議物質砷化合物、鈹化合物、三氧化二銻、三氧化二鎳、雙酚 A、BFR之外的有機溴化合物、( CFR、PVC、氯系增塑劑)之外的有機氯化合物;
4、2010年 6月,歐盟委員會考慮在 ROHS限制清單中增加納米銀(nanosilver)和多壁式納米碳管(mULti-walled carbon nanotub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