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具最新能效指令EU  NO.1194/2012將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2年12月14日,指令EU  1194/2012發布;
指令發布20日后即2013年1月3日生效;
2013年9月1日實行第一階段要求;
2014年9月1日實行第二階段要求;
2016年9月1日實行第三階段要求;
LED燈具最新能效指令EU  NO.1194/2012與能效標簽指令NO.874/2012將于2013年9月1
日起正式實施,早期失效率(1000小時)低于5%的要求,將伴隨著ERP的正式實施強
制要求。而測試時間至少要求6000小時的壽命測試和光衰測試則延長至2014年3月1
日實施,因為長達250天的測試周期,因此從2013年9月1號起所有燈具能源類產品需
要申請ERP認證才可進入歐盟市場
ERP認證涉及到的測試項目包括
1、6000小時殘損率大于或等于0.9,(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月1
日實施);
2、6000小時光通量維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為測試時間較長,該項要求從2014年3
月1日實施);
3、失效前開關次數大于或等于15000次(額定壽命30000小時)或大于等于額定壽命
以小時計算的二分之一;
4、啟動時間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時間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點亮1000小時);
7、顯色指數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業用途的顯色指數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無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
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874/2012/EC更清晰地定義了適用范圍與不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主要包括  不適用的范圍主要包括
定向燈和非定向燈  燈泡和LED模塊的流明小于30lm
鎢絲燈  電池供電的燈泡和LED模塊
熒光燈  不是起普通照明用途的燈泡
(生物燈、閃光燈、加熱燈、航空信號燈)
高壓氣體放電燈  燈具一體并且用戶無法拆卸的燈泡,
除非此光源有****銘牌或者****銷售
LED燈和LED模塊  非照明用途燈
在新的標簽指令中,也增加了關于燈具的標簽要求:
1.  使用不可更換LED模塊的燈具;
2.  使用符合能效等級的普通燈泡的燈具(按出貨時帶與不帶燈泡區分,有不同的要
求);
3.  同時帶不可更換LED模塊及可更換普通燈泡的燈具(按出貨時帶與不帶燈泡區分
,有不同的要求)。
Hong  Biao  Testing  &  Certification  Co.,  Ltd.
宏標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測試聯系人:唐小姐  15915428783
座機:0755-33160328  在線QQ咨詢:972870296
郵箱:[email protected]
全國檢測:天津_長春_重慶_北京_成都_山西_陜西_上海_浙江_江蘇
測試項目:遠紅外檢驗_抗菌檢驗_負離子試驗_可靠性試驗_電磁兼容試驗_IP防護等級試驗_安規試驗_EMC試驗_環境可靠性試驗_蓄熱保暖性試驗_IES文件_燈具配光曲線_光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