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反應熱  
    化學反應熱是危險品生產中一種典型的著火源。在化工生產中,如硝化、氧化、還原、聚合等許多化學反應都是放熱反應,若出現加料錯誤、控溫不當、冷卻不良、攪拌中斷等操作失誤或故障時,都能導致物料沖出或起火爆炸;生石灰與水作用,發熱溫度超過了很多物質的自燃點,可使靠近的可燃物質著火;堆放浸透干性植物油的纖維或木屑,能在空氣中氧化發熱而自燃起火;黃磷、石油儲罐中清除的硫化鐵等低溫自燃的物質能在空氣中氧化而自燃;松節油、甘油等可燃物與高錳酸鉀等氧化劑或硝酸等強酸接觸可迅速氧化而自行著火。這些化學反應熱,必須嚴格控制,并采取如下措施:  
    1.控制投料速度。對于放熱反應,加料速度不能超過設備的傳熱能力,否則將會引起溫度猛升,并發生劇烈反應和副反應,引起物料的分解和膨脹;如果加料速度突然減小,反應溫度降低,這樣反應物不能完全反應而積累,升溫后反應進行加劇,溫度和壓力都可能升高而造成事故。對于吸熱反應,若加料速度過快,反應物不能完全反應而積累,升溫后反應亦會加劇進行,溫度和壓力都會突然升高;若加料過慢,會使反應設備里的溫度過高,物料膨脹,發生分解和副反應,形成爆炸事故。因此,加料速度必須要按規定速度嚴格控制,防止反應過熱形成分解爆炸。  
2.進行有效的冷卻。對于放熱反應,要選擇最有效的冷卻方法和最佳的傳熱設備,以便及時將熱量移去,防止超
溫:同時要注意冷卻劑的選擇,不可使用與反應物料相抵觸的物質作冷卻劑。例如,環氧乙烷很容易與水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微量的水滲到環氧乙烷液體中都會引起自聚發熱而發生爆炸,所以,這類物料的冷卻不可用水作冷卻劑,而應用液體石蠟等傳熱介質。      
  3.防止攪拌中斷。攪拌可以加速熱量的傳導,使反應物混合均勻,若反應過程中攪拌中斷,就會造成散熱不良使局部溫度過高、反應加劇而發生危險。例如,苯與濃硫酸混合進行磺化反應時,物料加入后若攪拌太遲,會造成物料分層,攪拌開動后會使反應加劇,這時冷卻系統若不能很快將大量的反應熱移去而使溫度升高,未反應完的苯就會很快氣化,造成設備和管線超壓爆裂。  
    4.加強對反應生熱物品的管理。對于生石灰、電石等忌濕物品應存放在防雨、防水的干燥處,并遠離可燃物;對于浸油的廢棉紗、破抹布、工作服、手套等應放置在帶蓋的金屬桶內,并及時清除;對于低溫自燃的物質宜用惰性氣體保護在低溫條件下存放;對相互接觸易白燃的可燃物和氧化性物質應分類隔離存放,不可混存。例如,黃磷應儲存于水中,設備內清理出來的活性硫化鐵等應濕潤后埋入土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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