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加油站油罐區人體防靜電防爆靜電球
  在氣體爆危險場所的區域等級1區及以上級別區域入口,應設置靜電接地裝置。該區域內,每隔25米應設置靜電釋放裝置。
          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
        第14.3.13條規定:由于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往往積聚在人  體上。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需對進入輕油泵房、輕油罐頂上、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臺,以及  爆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  的扶手,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     
是一種適用于易燃、易爆和防靜電場所的人體靜電消除產品。研發本產品的主要目的是:在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和防靜電場所,使用本產品能夠將人體本身所積累的靜電電荷安全地泄放掉,避免因人體靜電而引發的爆事故和人體電現象的發生。本產品設計合理、結構簡單、外觀精美、安裝方便、牢固耐用、維護率低、使用廣泛、安全可靠,完全符合《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安裝注意事項
1、本裝置必須與連接地線的物質(物體)進行連接安裝。
2、在安裝過程中  必須滿足能夠避免明火施工而避免引發事故的條件。
3、在安裝前必須檢測半導觸摸體及連接部位是否有破損現象,出現破損點嚴禁安裝使用
4、在人體正常進行過程中每行走25米,人體產生靜電將高于油品蒸汽的每小點火能(0.2mJ),建議每間隔25米安裝一枚此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