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GB 50057-94(2000版)《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第六章、防雷擊電磁脈沖;第三節、屏蔽、接地和等電位連接第6.3.4條要求:所有進入建筑物的外來導電物均應在LPZ0A區或LPZ0B區與LPZ1區的界面處做等電位連接;信息系統的各種箱體、殼體、機架等金屬組件應建立等電位連接網絡,并與建筑物的共用接地系統連接。
依據JGJ/T16-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4章接地與安全:第14.7.5.3條要求,當機房接地與防雷接地系統共用時,接地電阻要求小于1歐姆。因此對于監控機房和通訊機房接地均應與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裝置,接地電阻要求小于1歐姆。
1總則
1.0.1 為了適應智能住宅小區建設的飛速發展,達到將雷電災害降到最低限度的目的,確保智能化系統正常運行,特制訂本導則。
1.0.2 本導則制訂了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防雷技術的一般原則,適用于上海市新建和擴建的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的防雷設計、施工和質量檢驗。供從事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防雷設計、施工、檢收人員執行。
1.0.3 在進行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防雷工程設計時,應認真調查建筑群所在地的地理、地質以及土壤、氣象、環境、雷電活動規律、建筑群單體外部防雷措施情況,并根據建筑群內各信息系統的特點等因素,按系統工程要求,進行全面規劃,綜合治理,多重保護,將外部防雷措施和內部防雷措施作為一個整體統一考慮,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施工維護方便。
1.0.4 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的防雷工程,除應符合本導則外,還應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的相關規范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