鎳含量檢測,鎳釋放量測試,環保ROHS要求認證
由于部分人體對鎳元素過敏,歐盟和中國都對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的制品和刺穿耳朵或身體其它部位的制品中鎳元素含量和釋放量做出了規定:歐盟為統一各成員國法律而通過了鎳管制指令94/27/EC,該指令是用于管制鎳在與皮膚有直接或長期接觸的產品中的使用量,2004年歐盟通過了2004/96/EC指令,對于所有刺入人體的被刺穿物體作出修訂,并于2005年9月起執行,2004/96/EC不再對刺穿耳朵或身體其它部位的配件中的鎳提出總含量要求,但要求鎳的釋放不得超過0.2ug/cm2/week,我國則于2002年頒布實施了《GB11887-2002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