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礦車 固定礦車 MGC1.1-6固定式礦車
固定式礦車 礦車 固定礦車 MGC1.1-6固定式礦車,1噸固定式礦車 MGC1.7-6固定式礦車 礦車,固定式礦車 ,翻斗式礦車 用途及適用范圍本產品是煤礦地面和井下巷道運輸煤和矸石的一種主要運輸設備。同時也是其它非金屬礦石、橋梁叔公,鐵道工程、輸導掘進等建筑運輸工程榆樹砂土、石子等材料的一種短距離運輸設備。固定式系列礦車具有結構簡單、堅固耐用,阻力小系我公司生產數小、承載能力大、維修方便等特點,礦車卸載使用翻車機將整個車體翻轉。礦車由車廂、車架、輪對、緩沖器部分組成 一般須用機車或絞車牽引。
固定式礦車是由車箱與車架固定聯接,須用翻車機將礦車翻轉卸載。其基本組成為車箱、車架、緩沖器、聯接器和行走機構。車架為一金屬結構,能承受牽引力、制動力、礦車之間的碰撞力和鋼軌沖擊力緩沖器裝在車架兩端,用以緩和兩車之間的沖擊力。聯接器是聯接機車和礦車的部件,常用的有插銷鏈環和回轉鏈,大型礦車采用兼具緩沖器作用的自動車鉤。行走機構是由4個車輪和2根軸組成的兩個輪對。礦車和物料的總和超過20噸時,一般應增加輪對數目。對多于兩個輪對的礦車,為便于通過彎道將兩個輪對組成一個有的小車,這種小車稱為轉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