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內容詳解:1.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1)國內產品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應標注:省、市、(縣)、區路名、門牌號、郵政編碼等;2)進口產品應當用中文標明該產品的原產地(國家或地區),同時還要標明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或進口商或銷售商)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2.產品名稱1)應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產品有規定的名稱;2)各標準中對產品名稱沒有規定,應使用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或者俗名。3.產品號型和規格應符合服裝號型標識方法,表示方法:號/型體型分類代號號:指人體的身高;型:指人的凈胸圍或腰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