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隔爆水袋,隔爆水槽:嚴格按MT157-1996標準進行生產和檢驗的優質產品,具有阻燃、抗靜電、承載力好、不滲漏、便于安裝之功能,隔爆水袋,隔爆水槽是煤礦井下有效阻止可燃氣體、煤塵爆炸傳播的可靠產品,規格齊全。
產品說明:
礦用隔爆水袋是用于煤礦井下的安裝容器,按安裝技術要求組成的水袋棚能有效地隔絕瓦斯、煤塵爆炸的傳播;制作水袋的材料具有阻燃、防靜電等安全性能。
一、技術要求
1、水袋、水槽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并應按規定程序審批的圖樣和文件制造。外購材料應有合格證,經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
2、水袋、水槽的規格尺寸應符合表1的要求,實際容水量不得小于公稱容積。
表
項目
型號
名稱 公稱容積
L 長 度
mm 寬 度
mm 高 度
mm 尺寸偏差
mm
水槽 GS40-4A 40 上平面570
下平面510 上平面390
下平面350 210 ±10
PGS-40 上平面610
下平面563 上平面386
下平面340
GS80-4A 80 上平面760
下平面690 上平面470
下平面410 260
水袋 GD30 30 450 400 250 ±10
GD40 40 600 400 250
GD60 60 900 400 250
GD80 80 800 500 300
水分布特性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槽破碎所需爆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6 kPa;水袋動作所需爆炸壓力(以靜壓表示)不得大于12kPa;
(2)、形成最佳水霧的動作時間不得大于150ms;
(3)、最佳水霧持續時間:對水槽不得小于250ms,對水袋不得小于160ms;
(4)、最佳水霧分散長度不得小于5m;
(5)、最佳水霧分散寬度不得小于3.5m;
(6)、最佳水霧分散高度不得小于3m。
隔爆性能應符合下列要求:從爆源算起,爆炸火焰不得超過140m。
二、結構:YS水袋、長槽形、底部呈半圓縫合處粘結牢固、表面整齊光滑,如圖1所示;YS水槽、呈長方形梯形、一次成型、表面光滑,如圖2所示。
主營:隔爆水袋 防爆水袋
三、使用方法
1、水棚用水量:
隔爆水袋(槽)棚分為集中式和分散式(根據布置方式而定)。
集中式水袋(槽)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種計算,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m 2 ,輔助水棚不少于200L/m 2;
分散式水槽(袋)棚的水量按棚區所占道巷空間體積計算;不少于1.2L/m 3 。
2、水硼的位置設置:
(1)、水袋(槽)棚應設置在直線巷道內;
(2)、水袋(槽)棚與巷道叉交口,轉彎處的距離應保持50-70m,與風門的距離須大于25m;
(3)、第一排集中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30-60m;
(4)、在應設輔助隔爆水棚的巷道應設多組水棚,每組間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間距離與水棚的棚區長度:
(1)、集中式水棚排間距離為1.2-3.0m,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兩個水袋(槽)組的間距為10-30m;
(2)、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區長度不小于30m,集中式輔助棚區長度不小于20m,分散式的棚區長度不小于200m。
四、安裝方式
1、水袋(槽)棚 的安裝方式:可采用吊掛式或上托式,也可采用混合式;原則是:當受爆炸沖擊力時,水容易潑出;布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斷面S<10m2時, NB/L×100>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