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6100GF 防爆泛光工作燈 BFC8100 BW6100 IW5100 JIW5210-J BPC8700 BPC8600 產品描述: FW6100GF防爆泛光工作燈廣泛適用于各種作業、事故搶修、異常情況處理等現場對大范圍移動照明燈具的需要。 一 性能: 安全防爆:具有極佳的防爆、抗靜電性能,可在各種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工作。 高效節能:雙燈絲節能燈泡發光效率高,壽命長,強光光通量為1600流明,連續工作時間可達6小時;工作光光通量為850流明,連續工作時間不低于10小時。 應急可靠:高能無記憶電池可隨時充電,一次充電后半年內儲電量不低于滿容量的85%,兩年內儲電量不低 于滿容量的55%。 防水耐用:全密性工藝設計,可置于水中正常工作;特制合金外殼確保產品能經受強力碰撞和沖擊。 靈活方便:強光、工作光可隨意轉換,照明角度可作120度調節,裝有方便移動的輪子和手拖帶,操作簡單。 二 使用: 1、拉出開關下部的鎖定片即可正常旋轉開關,壓下開關鎖定片可將開關鎖定。 2、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旋轉開關旋鈕可選擇強光或工作光工作方式;向上或向下旋轉燈頭可調節光束照射角度。 3、一次充電后可在6個月內隨時使用;若長期放置不用,每隔半年應補充充電16~20小時。 4、充電一定要使用本公司配備的專用充電器。插上電源,充電器指示燈為紅色;接上負載后,整個充電過程充電器指示燈均為綠色;電源斷電或充電器出現短路、過流或過熱保護時,充電器指示燈不亮。 5、更換燈泡時先用專用工具將燈圈、反光鏡、燈泡座等依次旋松擰出,取出舊燈泡,然后將新燈泡插入卡口(無方向性、需保證燈泡卡緊),再按卸下時相反的順序將燈復原 警告: 1、更換光源、充電或拆卸燈具必須在安全場所進行。 2、每次使用后應及時進行充電。 三 注意: 1、運輸及儲存時需將開關鎖定片壓下置于鎖定位置。 2、經常檢查并保證提手和電池盒蓋、開關、電纜線頭及充電插座等處結構件結合緊密,以增強防水、防爆、抗沖擊能力。 3、不要隨意拆卸燈頭和電池盒及其他密封結構件。 四 技術參數: 五 品質保證: 本產品FW6100GF防爆泛光工作燈嚴格按照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進行質量控制,確保產品質量高于國家標準,完全達到設計要求,產品實行3年保用,光源保用一年 ,自購買之日起3年內,產品正常使用下出現任何故障由本公司負責免費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