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將其商標權作為財產權作價出質,將該商標權作為債權擔保的民事法律行為。注意事項:1、商標評估報告需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指定的商標評估機構出具;2、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3-6個月。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1、《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書》一份;2、《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由申請人簽字/蓋章;3、出質人、質權人如是公司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4、質押合同原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譯本)一份;5、質押商標《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和續展、變更、轉讓核準證明的復印件;6、辦理質押登記的商標的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