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取差價,兩名不法分子竟偽造正規公司的代理商身份,并制造“山寨名牌”。近日,程某、肖某兩人均被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分別處罰金14萬元和7萬元。另外,涉案的被告單位上海某服飾有限公司也以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罰金14萬元。 2008年7月,湖北人肖某在上海注冊了一家服飾有限公司。去年6月,為賺取一點差價,他私刻了我市著名企業——羅蒙集團的公章,并偽造了一份授權委托書,給自己公司冠上了“羅蒙上海代理商”的頭銜。之后便以此與江蘇某公司簽訂了一份團體服裝訂購合同,承接定做“羅蒙”品牌男女短袖襯衫598件,西褲、西裙598條。 合同簽訂后,肖某將其中的襯衫下單給“真羅蒙”定做,而將西褲、西裙部分的訂單委托程某去進行“外加工”。然而,程某卻擅自將西褲、西裙交給了溫州一家服裝加工廠生產。 距程某交貨還有三四天時,肖某前往查看,這才發現程某另找了其他工廠制衣。肖某驚訝之余,暗暗盤算:讓溫州的這家小工廠生產,成本肯定要比去“羅蒙”定做便宜,反正自己賺的也是其中的差價,索性要求程某制作假冒的“ROMAN”(羅蒙)商標標識,并貼在西裙、西褲上,然后直接將這些假貨交付給了江蘇公司。 事后江蘇公司并未察覺,同年8月,其又向肖某公司補單訂購“羅蒙”品牌襯衫196件,西褲、西裙196條。肖某運用相同手段,將西褲、西裙下單給溫州這家工廠生產,并從上海一家繡花廠定做了一批假冒的“ROMAN”商標標識貼上,再次交貨。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今年7月,羅蒙集團接到一個匿名電話,有人舉報了肖某的假冒行為。羅蒙集團立即聯系了肖某,隨后報了案。程某聽聞后也及時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據查,以上兩次假冒羅蒙商標的西褲、西裙實際銷售額共計261600元。羅蒙集團除了有形的經濟影響,其商標權更是受到了無形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