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微博)”授權費廿年僅增100萬 被指涉嫌國有資產流失 紅罐王老吉銷售額從2002 年的2 億增加2010 年的150
億, 而商標年授權費從2000 年到2020 年僅增100
萬,鴻道集團行賄所得商標合同是否有效引發爭議,“紅綠之爭”月底開庭 羊城晚報記者 陸志霖 “紅綠之爭”
終于還是要對簿公堂。昨天,廣藥集團一位高層管理人士向羊城晚報記者證實,就紅罐王老吉商標租賃合約的爭議,
廣藥集團已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提交爭議仲裁申請,12 月底在北京正式開庭進行仲裁。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
時任廣藥集團領導的李益民受賄后續簽的王老吉商標租約十年合同是否有效。 仲裁: 行賄所得補充合同是否有效 這樁由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明受賄案而引發的“王老吉”商標許可合同爭議案,
一方是隸屬廣州市國資委監管的“ 王老吉” 商標所有人廣藥集團;
另一方是行賄當事人的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鴻道集團)。 知情人士透露,“王老吉” 商標年授權費從2000 年的400
多萬到2020 年僅增加到500 多萬元。 而公開數據顯示,加多寶的紅罐王老吉2002 年銷售額不及2 億元,到2008
年已經高達120 億元,2010 年已過150
億元。“費用年增長率僅約2‰,這就涉及國有資產的流失”。 按照第二次簽訂的合約,廣藥與鴻道集團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在2010 年5
月份到期, 廣藥集團已于去年向鴻道集團發出了正式的終止商標授權律師函。但由于對方一直沒有回應, 因此廣藥在今年4
月提交爭議仲裁申請。 據悉,由于此案涉及國有資產,廣州市有關部門已經介入。 猜想: “紅罐”能否續用“王老吉” 一旦開庭,
這個擁有183
年歷史、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的民族第一品牌———“王老吉”將何去何從? 有律師認為,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又或者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可視為無效。因此,香港鴻道公司陳某通過賄賂獲得王老吉的商標許可,
合同應該是無效的。 據了解, 仲裁曾原定于9
月份開庭,后由于鴻道集團單方面原因拖延至本月底開庭。廣藥高層表示,目前雙方都已經指派了仲裁員。12
月底的開庭,除非仲裁員因特殊原因無法開庭,否則即使鴻道方面不出席,也可以照常宣判。 有報道稱,
加多寶還曾提出高價續租、贈股續租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