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許可備案、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設立的依法開展商標注冊申請/代理申請省著名商標/代理申請國家馳名商標/注冊商標的續展,轉讓,許可備案,變更等事宜/版權保護/國際商標注冊/商標轉讓及交易/商標異議申請及答辯專利申請/其他知識產權咨詢以及法律事務的商標代理機構。
第一次注冊商標被商標局駁回該怎么辦?1、應根據大河商標的專業人員的分析,決定是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復審的期限是當事人或其委托的商標所代理組織自收到商標局發出的駁回通知書15個工作日內。2、如沒有復審的必要,應積極策劃新的商標名稱進行重新注冊。
 
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是商標注冊申請/代理申請省著名商標/代理申請國家馳名商標/注冊商標的續展,轉讓,許可備案,變更等事宜/版權保護/國際商標注冊/商標轉讓及交易/商標異議申請及答辯專利申請/其他知識產權咨詢以及法律事務的商標代理機構。
未注冊商標、已注冊商標、正在申請注冊商標在使用中有何區別?未注冊商標和已注冊商標是商標存在的兩種形態。一個商標不管它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標法的規定,經商標主管機關核準注冊后,申請人即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再使用該商標了。注冊商標在使用時要標注注冊標記。正在申請注冊商標在沒有取得商標注冊證以前在使用中與未注冊商標一樣對待,是不準標注注冊標記的,否則就是冒充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