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語言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商標名稱或圖形上使用的漢字詞語,主要分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現成的詞語,如“白貓”(洗滌劑)、“長城”(潤滑
油)、“英雄”(自來水筆)、“紅雙喜”(乒乓球拍)等;  第二種是創造性詞語,如“杉杉”(西服)、“紅塔山”(卷煙)、“立白”(洗衣粉)、“榮事達”(洗衣機)等;  此外,隨著外國商品的大量進入,一些“洋商標”也換上了中
文外衣,這類商標漢譯詞語也應當屬于我們商標語言的范疇,如“阿迪達斯”(Adidas運動服裝)、“芬達”(Fanta飲料)、“佳能”(Canon膠卷)、“飄柔”(Rejoice洗發露)等鄭州商標注冊、河南商標注冊、商標申請、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變更————————-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
 
(三)商標語言具有保護性。在某一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一經注冊,商標上的語言文字就受到相應的法律、法規的保護,其商標語言的持有人享有專用權,任何故意或無意使用該商標語言的行為都屬侵權;而馳名商標使用的語言所受到的保護范圍更大,目前不少國家都加大了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使馳名商標在全球范圍內受國際法律保護。比如,馳名商標“同仁堂”(藥品)雖未在保健食品和飲料上進行注冊,但如果有的企業想把“同仁堂”三個字用在自己生產的“保健食品”或“飲料”等商品上,其申請也會被駁回。我國是在1985年加入巴黎公約之后,開始對馳名商標進行保護的,到2004年6月份,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馳名商標已經有362件,其中像麥當勞和迪斯尼等“洋商標”也被認定為馳名商標。鄭州商標注冊、河南商標注冊、商標申請、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變更————————-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