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標注冊、河南商標注冊、商標申請、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變更————————-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 (三)將知名名牌改版后形成自己的商標文字。此種做法是將知名商標、著名商標甚至馳名商標文字改版,形成近似商標來混淆消費者的視聽,企圖牟取非法之利。如自1999年底以來,在《商標公告》中屢次發現以“香港“香雅”、“戈爾港”的商標初審公告,及以“香港杉杉集團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的“香杉”、“杉港”的商標初審公告等。這些商標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即將他人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文字分開,并分別加上“香”或“港”而組成一個新的商標,文字字體不一,但均突出“雅戈爾”、“杉杉”等文字,因為根據國家商標局商標(1998)06號文件: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同時使用多個注冊商標,但應逐一標明注冊標記,申請人正是想鉆法律這個空子,企圖分開注冊,核準后再并列使用,形成“香港雅戈爾”、“香港杉杉”等商標,這些商標申請使用的商品范圍,與“雅戈爾”、“杉杉”等馳名(著名)商標所有人的主導產品一致,如寧波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杉杉集團有限公司的主導產品是襯衫、西服等,而“香雅”、“戈爾港”和“香杉”、“杉港”也申請使用于服裝商品上,其主觀侵權惡意,昭然若揭。如果這些商標被核準注冊并組合使用,必然會出現在相同商品上,造成與馳名(著名)商標及其所有人相似的商標和企業名稱。
 
  一些中外合資企業或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企業,一度在商標名稱中往往綴上一個“洋商標”,讓人“欲辨已忘言”,如丹東的“東方———齊洛瓦”(電冰箱)為表明自己的產品出身高貴、卓而不群就留了一個“尾巴”,當時的電視廣告盡管每天輪番“轟炸”:“每當我看到天邊的綠洲,就會想起東方———齊洛瓦”,而老人和小孩們的記憶就是“不爭氣”,再加上沒有字幕,他們往往會將“齊洛瓦”讀成“石棉瓦”,令人忍俊不禁;可現今這些“尾巴”大多不見了,原因很簡單,消費者可不買你的賬,他們會直呼“東方”或“海爾”,全然不顧廠商是怎么想的。  現在,當我們再次翻開這些名牌商標名錄時,那些“洋尾巴”已是“人面不知何處去”,經過“瘦身”之后,這些商標又以新的面貌展示在我們面前,其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保留商標前面的本族語詞。這是大多數商標“瘦身”之法,如“美菱”(電冰箱)、“小鴨”(洗衣機)等都去掉了累人的“洋尾巴”。這往往是借世界名牌起步,到了一定的時候丟掉“拐杖”的做法。鄭州商標注冊、河南商標注冊、商標申請、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變更————————-鄭州大河商標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