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噸吊秤,供應無線式電子吊秤2噸,
產品是軀殼,質量是靈魂。質量是名牌的生命。
有線式電子吊鉤秤的結構與無線傳輸式電子吊鉤秤相似,也由稱重秤體單元件和稱重顯示控制器單元件組成,使用方法也相同。但兩單元件間有電線相連接。稱重時,重量顯示信號通過電線傳遞到稱重顯示控制器,顯示出被稱物質量。因使用有線電源供電,帶有拖曳的電線,故該秤在使用時顯得很不方便。
①計量準確,顯示分度值可任意設定
②全鋼結構外殼、耐碰撞、抗電磁干擾
③秤體內采用了專利產品LN電子吊鉤秤專用傳感器
④液晶顯示帶LED炫彩背光。無線數傳距離無阻擋時大于100m,自帶信號強度,電源情況監測系統
⑤工作溫度可根據用戶要求定制常溫型-15℃~55℃耐熱型常溫~80℃
⑥儀表采用6V/4Ah鎳氫可充電電池供電,秤體采用大容量
⑦6V/10Ah鉛蓄電池
⑧電子吊鉤秤多達2900組稱重數據的海量存儲
電子吊鉤秤結構的一般要求
⒈>與起重機配合工作的電子吊鉤秤應符合GB/T 3811、GB/T10051。1和GB/T 10051.2的有關要求。
⒉>與起重機配合工作的電子吊鉤秤,應能承受表4所列次數最大稱量載荷的加載而不損壞。
⒊>封記 影響計量性能的調整部件應按JJG-555---1996中5.1.2.4要求加封記。
⒋>稱量結果的實質電子吊鉤秤的稱量結果應以數字形式指示
⒌>讀數的質量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稱量結果的讀數應可靠、易讀、清楚。
⒍> 示值的形式
示值的形式應符合JJG555---1996中5.2.2規定。
⒎>示值的極限
超過Max+9e應無示值。
⒏>讀數的穩定時間
電子吊鉤秤自載菏垂直起吊離地且起重設備停止運轉到稱重顯示器讀數平衡穩定所需的時間,不大于10s
⒐>細分指示裝置
①裝有細分裝置的秤,指示的分度值小于e應是:
在按住細分指示鍵期間,或在發出手動指令后的5s內,均不能打印質量
⒑>打印裝置
①打印應清晰、持久。打印的數字高度至少為2mm
②所打印的計量單位名稱或符號,應在數值之后或一組縱列數值的上方
③當平衡不穩定時,禁止打印。
④平衡穩定是只打印完成后5s內,指示不多于兩個相鄰的值,其中一個是打印值。
⒒>記憶存儲裝置
平衡穩定之前,對后續指示、數據傳輸、累計等主要示值不進行存儲。
⒓>置零裝置和零點跟蹤裝置
①電子吊鉤秤應具有半自動置零裝置。
②電子吊鉤秤只能有一個零點跟蹤裝置。
⒔>最大效果
①任何置零裝置的效果,應不改變秤的最大稱量。
②置零裝置和零點跟蹤裝置的范圍,應不大于最大稱量的4%;初始置零裝置的范圍應不大于最大稱量的20%
③半自動置零與除皮用同一裝置操作除外
⒕>準確度
①置零后,零點誤差應不超過±0.25
②置零裝置的控制
③半自動置零裝置應在下述條件下才能運行。
a、示值為零
b、平衡處于穩定狀態
c、1s之內修正量應不大于0.5e時
⒕>除皮裝置
電子吊鉤秤應有除皮裝置,且在最大稱量的0%~100%范圍內有效。
⒖>準確度
當秤處于平衡穩定、除皮裝置準確度達到±0.25e時才能運行。
⒗>運行范圍
除皮裝置不得運行于零點和零點之下或最大稱量之上。
⒘>運行的可見性
除皮裝置的運行,應在秤上清楚的指示出來,凈重值用"凈重"(N或NET)標志。
⒙>扣除皮重裝置
皮重與凈重之和大于Max+9e時應無質量指示或報警
⒚>稱量結果的打印
①毛重值可不帶任何標志進行打印。若帶標志,應使用"毛重"(G或B的)標志
②若只打印凈重值,應使用"凈重"(N或NET)的標志
③若凈重值與相應的毛重值和皮重值一起打印,則凈重值與皮重值應有相應的標志符號"N"與"T'識別。
⒛>分度值
無論怎樣向除皮裝置輸入皮重值,其分度值應等于或自動的化整到秤的分度值。
21>運行的指示
預置皮重運行的指示,應符合6.4.3、6.4.5,但預置皮重值用"預置皮重"(PT)標志
22>極限載荷
電子吊鉤秤應能承受最大稱量4倍的極限載荷而不出現斷裂或使電子吊鉤秤喪失承載能力的變形。
23>電子吊鉤秤中使用電網電源供電部分應符合JJG555---1996中8.5和GB14249.1的有關要求。
24>吊鉤、吊環等承重件應有產品合格證,其制造廠應有相應的產品質量認可證。
25>機械零部件
鑄件、焊接件鍛件、機械加工、裝配、油漆等均應符合圖樣有關規定。
26>稱重顯示控制器
27>稱重顯示控制器應符合GB/T7724中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