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流床納入醫保范圍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支付范圍及標準
一、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范圍
(一)西藥及中成藥,按照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的通知》(京衛公字[1997]15號)和《關干實施<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的補充意見》(京衛公字[1998]第2號)文件執行。
藥品中注明“需個人部分負擔”的費用,個人要先負擔10%,其余費用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二)醫院制劑;按市衛生局《關于實施<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醫院制劑報銷范圍>的通知》(京衛公字[1999]2號)文件執行。
(三)中藥飲片支付范圍及使用
1.需個人負擔的中藥飲片,按市衛生局《關于檢發<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人員自費藥品范圍的規定>的通知》(京衛財字[77]第267號)文件第一條執行。
2.單味使用及因病情需要在復方中合理使用(不超過正常用量者)的中藥飲片,按市衛生局《關于檢發<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人員自費藥品范圍的規定>的通知》(京衛財字[77]第267號)文件第二條執行。
3.上述1、2款中的中藥飲片,在危重病人搶救期內合理使用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四)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用藥支付范圍
參保人員在門診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治療時,以下藥品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1.腫瘤用藥
《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中西藥的“第十一類腫瘤用藥”中除去甲斑蝥素片、免疫核糖核酸注射劑、胸腺肽注射劑三種藥物外,其他59種腫瘤用藥。
2.促白細胞生成藥
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特]注射劑(進口)、利血生片、鯊肝醇片、肌苷片注射劑4種藥品。
3.抗感染用藥
《北京市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用藥報銷范圍》中“第一類抗感染用藥”中的“抗生素”(45種)及“抗真菌藥”(5種)。共50種藥品。
(五)腎移植門診抗排異用藥范圍
環孢素、強的松、地塞米松、甲基強的松龍、硫唑嘌呤共5種。
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范圍及標準
(一)普通床位費
普通床位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未經整體改造病房為每床日16元;經過整體改造病房為每床日24元;實際收費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支付。
(二)急診觀察室、搶救病房、血液病房的床位費納入支付范圍,執行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
(三)骨髓移植、血液病化療因病情需要住入層流病房費用,可納入支付范圍。
(四)加強病房,按市衛生局《加強病房(ICU)收治標準》(京衛公[1996]8號)文件執行。
(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的治療型家庭病床的建床費、查床費納入支付范圍。
(六)住院期間的取暖費;由參保人員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予以支付。
三、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
(一)安裝在體內的人工器官,納入支付范圍的最高費用標準如下:
1.心臟起搏器:單腔的每套14000元、雙腔的每套18000元、臨時的每套6000元;
2.心臟瓣膜:生物膜每套7000元、機械膜每套8000元;
3.人工晶體每只668元;
4.人工關節:人工髖關節每套4500元、人工膝關節每套5000元、人工股骨頭每套3300元;
5、安裝其它的體內人工器官最高支付費用標準為18000元;
以上實際收費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收費支付。
(二)器官移植、組織移植納入支付范圍和費用標準如下:
1.支付范圍按市勞動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公費醫療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醫發[2000]86號)中的第三條執行;
2.器官移植、組織移植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要先負擔2%,其余費用再納入支付范圍。
(三)大型醫用設備及醫用材料
大型醫用設備報銷范圍及使用,按市衛生局《關于大型醫用設備、貴重醫用材料公費醫療報銷范圍的暫行規定》(京衛公[1998]14號)文件第一至六條執行。
因病情需要,使用上述文件第二條(列入“大型醫用設備報銷范圍”)的設備進行檢查、治療的費用(含經批準列入報銷范圍單項檢查、治療費用在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