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條件的村莊,應聯村或單村建設污水處理站。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雨污分流時,將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
②雨污合流時,將合流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在污水處理站前,宜設置截流井,排除雨季的合流污水;
③污水處理站可采用人工濕地,生物濾池或穩定塘等生化處理技術,也可根據當地條件,采用其他有工程實例或成熟經驗的處理技術。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
生活污水→化糞池→厭氧池→人工濕地(種植根系發達、喜濕、吸收能力強的美人蕉、水蔥、菖蒲等植物)經“過濾”后排放的方法進行處理,主要適用于農村分散生活污水處理,建成后運行費用基本為零,使用壽命在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