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的基本原則: 1、 以兒童為中心。反對以成人為本位的教學觀點,視兒童為有別于成人的獨立個體。 2、 不教的教育。反對填鴨教學,主張從日常生活訓練著手,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豐富的教具,讓兒童自發性地主動學習,自己建構完善的人格。 3、 把握兒童的敏感期。順著敏感期學習的特征,得到較好的學習效果。 4、 教師扮演協助者的角色。教師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與了解,對孩子發展的狀況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對孩子適性、適時的協助與指導。 5、 完全人格的培養。幼教的目的是協助孩子正常化。 6、 尊重孩子成長步調。沒有課程表和上下課時間,使孩子能夠專注地發展內在的需要。 7、 混齡教學。不同年齡孩子會相互模仿、學習,養成兒童樂于助人的良好社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