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 普貨、普通商檢產品、小件高價值電器類:
如: 塑膠制品(外殼、杯、碟等配件或產品)、五金制品(鏍絲、支架等配件及成品)、紙品(筆記本、普通的漫畫等)、玻璃制品(珠子、工藝品等小產品)、工藝品(普通陶瓷、木制小產品)、圣誕禮品、線路板、布匹(不含真絲綢緞類),紗線、箱/包/袋(皮類、人造革、真皮等制品)、筆類、眼鏡、連接線、電源線、文具、工具、廚具(鍋、勺、碟等中低價類)、電腦周邊設備(鼠標、鍵盤、硬盤盒、攝像頭、散熱器、接線盒等中低價值類)、人造首飾、模具(100KG以下)、電視遙控器、充電器、石器(大理三石等石類制品)、玩具類(電動/毛茸/填充玩具)、按摩器(按摩腰帶等不含按摩椅等大件高價值類)、收音機、喇叭、馬達、小型手拿游戲機、萬年歷、打火機(無油)、消毒柜、馬達、鞋類、燈飾類、小家電器產品、陶瓷(非易碎且需包裝牢固)、干電池、提包/鞋制品。
二類 高貨值及敏感產品類:
MP3、MP4、DVD、VCD、驅動盤、U盤、顯示器/屏、電視機,電冰箱,空調等高價值電器類、IC芯片、電容電阻等電子元件、二極管、數碼產品、時英鐘表、茶葉、化妝品、服裝(需許可證)、普通油液(酒店用淋浴液/洗發水/洗手液、家居用清潔劑/清洗劑、工業潤滑油)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保險柜、微波爐等高價值大件家電產品、蓄電池、硒鼓、銅/鋼原材料類、汽車配件、監控器材。
三類(少量價格另議) "手機、普通粉狀、液態產品,保健藥品、干食品、大件機器/儀器類(中、大件臺式高價值類以臺為單位計費)
大件家私、建材、易碎品等"
" 四類
(不承運)" 仿牌(有授權書)、光碟(有/無內容)、煙草、酒類、油漆、鮮活食品、糧油等敏感及違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