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酋長國是目前唯一對國際公司、自由區、本土公司或個人不收稅的“白名單”管轄區。作為七個酋長國之一的哈伊馬角(RAK)是擁有發展最快自由貿易區的地區之一。2006年9月,哈伊馬角自由貿易區當局發布了以“國際公司條例2006”為基礎的離岸便利條件。“國際公司條例2006”是一個用于治理自由貿易區內離岸公司登記和管理的法制平臺。從那時起,全世界對哈伊馬角“國際公司”作為有威信的有效稅收和高度通用的企業解決方案的興趣與日俱增。RAK國際公司享有免企業或資本增值稅、重要的應用靈活性及公認的“白名單”地位。外國人可作為完全所有者,而RAK國際公司可享有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廣泛二重稅條約網絡的利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目前由48項適當的二重稅條約且計劃每年實行5項新條約,而這些條約中的大多數都不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最近關于“信息交流”的條款。而且,除了荷蘭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雙邊條約外,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雙邊條約對待本土或自由貿易區的公司沒有區別。就此而論,RAK國際公司能夠獲利于阿拉伯聯合酋長廣泛的條約網絡。RAK國際公司無需進行年度報告和賬戶存檔,且公司成立程序簡單。任何與公司、收益所有人或董事的詳細資料都將完全保密而不會泄露。RAK國際公司的典型用途不打算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進行任何經營的企業可以將RAK國際公司用于廣泛的用途。作為免收平臺,其用途包括國際貿易、知識產權所有權、資產保護、不動產的直接所有權及總部功能,還可以作為所有國際活動的全球控股公司。然而,如果打算在RAK h或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范圍內進行日常離岸交易,可建立一個可與RAK國際公司結合使用的“無稅區實體”,將高度機密性和靈活性與適當的“存在實體”相結合哈伊馬角自由貿易區實體可在其指定的免稅區或更廣泛的酋長國范圍內進行經營(取決于規定的商業活動)。優勢和好處:100%的外國所有絕對的機密性作為國際控股公司,靈活的參與國際事務聯系亞洲,歐洲,美國/美洲無時區問題使用UAE廣闊的二重稅條約網絡對資產和信息的保護首選的法律協議。比如,習慣法,民法,伊斯蘭教法,印度繼承法等等發行多種股票的能力,包括有限制的不記名股票有能力在UAE或其它地區擁有房地產RAK國際公司的主要特點:股東:每個股東的最低持股額度允許的法人股東每個股東的持股沒有上線董事/書記:至少一名董事允許法人董事必須有公司的書記 —— 董事可兼任書記股份:允許不記名股票,但是有限制 —— 不記名股票持有人必須為當地注冊機構,作為被提名人代表股東允許不同準類的股份資本:沒有最低資本限制法律的選擇:RAK自由貿易區允許RAK國際公司就財產分配,糾紛或其它任何法律問題選擇適用的法律。但是,這必須在備忘錄和協會條款中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