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進口操作流程
1進口公司需到進口港當地商檢局做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獲取備案號。
2在獲取備案號后,到進口商檢局做進口食品標簽備案,申請資料2份[標簽審核申請表、中文標簽樣張【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按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及相關產品標準制作)、原標簽及中文翻譯件(紙質版及小于250K的電子版)、反映產品特定屬性的證明材料等
3食品標簽做好后,可安排食品提前報檢,提供單證:貿易合同/信用證、發票、裝箱清單、原產地證/合法生產銷售證明原件、缺陷產品召回承諾書、中文標簽檢驗備案相關資料,必要時報檢人還應提供:
(1).《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需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的);
(2).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的檢疫證書(有規定的動植物源性食品);
(3)輸出國(地區)官方的衛生證明文件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進口乳制品需提供輸出國(地區)官方衛生證書)
(4).相應的檢測報告(標簽上有特別標注含量或數值的);
(5).輸出國(地區)所使用的農獸藥、添加劑、熏蒸劑等相關資料和檢驗報告;
(6).輸出國品質證書或質量保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標準和技術資料(申請品質證書的);
(7).國家質檢總局與有關國家(地區)簽訂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出具的證明;
4 出具通關單,海關報關,出具稅單,進口食品收貨人繳納關稅增值稅,海關放行,安排貨物進境。
5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后,商檢局檢務3(4)科對食品進行查驗和抽樣送檢,商檢查驗后過海關通道,(海關如布控,則海關需要查驗)
6 查驗放行后,貨物應放到商檢局認可的倉庫存放,并加貼中文標簽,(第二次進口可在香港加貼中文標簽)
7 送檢結果出來后,合格的簽發《衛生證書》,進口商/代理商/經銷商/收貨人獲得合格的《衛生證書》后方可銷售使用該批食品。不合格的簽發“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報檢人要求索賠的,可申請出具不合格《衛生證書》。報檢人應按照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紅酒進口方案顧問:Mane :陳先生 15625160719/15219163498/0769-33666312
E-mail:544886093@qq
QQ :54488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