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提交專利申請文件的注意事項
向專利局申請專利或辦理其他手續的,可以將申請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遞交或寄交給專利局受理處或上述任何一個專利局代辦處,在提交文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或辦理各種手續的文件,應當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申請文件均應一式兩份,手續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表格可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上下載,也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大廳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發文處)。
(2)一張表格只能用于一件專利申請。
(3)向專利局提交的各種文件申請人都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4)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不得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收”的字樣。申請文件最好不要通過快遞公司遞交,通過快遞公司遞交申請文件,以專利局受理處以及各專利局代辦處實際收到日為申請日。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文件。郵寄后,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5)專利局在受理專利申請時不接收樣品、樣本或模型。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提交樣品或模型時,若在專利局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的,應當出示審查意見通知書;郵寄的應當在郵件上寫明“應審查員×××(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樣。
(6)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地址有變動,應及時向專利局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請人與專利事務所解除代理關系,應向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