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高新技術企業如何更名?
一、更名的分類
1、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未發生重大變化的名稱變更,以下稱“簡單更名”;
2、企業經營業務、生產技術活動等發生重大變化引起的名稱變更,以下稱“復雜更名”。
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按“復雜更名”要求辦理。
二、材料要求
(一)簡單更名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附件1,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或其他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復雜更名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其中第5項至第15項材料在發生變更后下一年度3月15日前提交):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附件1,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或其他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高新技術企業更名情況表(見附件2);
6、知識產權相關材料(包括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復印件,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復印件;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
(4)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5)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7、變更當年及變更前兩年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8、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三年(變更當年及變更前兩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