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本試驗法適用于在工地測定砂土、砂礫土,砂礫料、級配礫石、水泥穩定土、石灰穩定土等的容重,上述各種集料的最大粒徑不得超過25mm。測定容重層的厚度不超過150mm。
二、儀器設備;
1、灌砂筒;金屬圓筒(用鐵皮制作)的內徑為150mm,總高360mm,主要分兩部分,上部為儲砂筒,筒深270mm(容積約4600立方厘米)筒底中心有一直徑15mm的圓孔。
2、 金屬標定罐;一個內徑150mm高150mm的金屬罐用鐵皮制作。
3、 一個直徑200mm總高520mm容積為1100立方厘米。
三、儀器標定:
確定砂筒內下圓柱體內砂的重量,其步驟如下:
1、在儲砂筒內裝滿砂,筒內砂的高度與筒頂的距離不超過15mm,稱取筒內砂的重量,難確至1g(m),每次標定及以后試驗都應該維持這個重量不變。
2、將開關打開,讓砂流出,并使流出的砂體積與工地所挖試洞缽積相等, (或等于標定罐的容積),然后關上開關,并稱量筒內不再流下時,將開關關上,并小心的取走灌砂筒。
3、 收集并稱重留在玻璃板上的砂,準確至lg,此砂就是填滿灌砂下部圓錐體的砂。
4、 重復上述測量至少三次,最后取平均位,準確至1g(m)。確定量砂的單位比重: (g/立方厘米)其步驟如下:
A、用水確定標定罐容積V(立方厘米)。
B、在儲砂筒內裝入重量為M1的砂,并將灌砂筒放在標定罐上,將開關打開,讓砂流出(整個沉砂過程中不要碰動灌砂筒)直到儲砂筒內的砂不再下流時,將開關關上取下罐砂筒,稱取筒內剩余砂的重量,準確至1g,重復上述測量至少三次,然后取平均值,推確至g(m)。由下式計算填滿標定罐所需的重量m.(請看儀器中附帶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