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變更是指企業成立后,企業組織形式、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化。引起企業變更的原因有以下三種:企業合并、企業分立和公司組織變更。 1.企業名稱變更。企業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企業住所變更。企業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企業法人變更登記。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4.企業注冊資本變更登記。企業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企業增加注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