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專利注冊公司|瑞思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代理蘇州瑞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專注于知識產權相關權利的維護和管理,瑞思專利代理人團隊成員具有多年的專利審查和管理經驗,均具備法律和技術背景,諳熟中國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精通處理各類知識產權及侵權訴訟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多年的知識產權代理實踐中,積累了處理各類復雜案件的豐富經驗,贏得了廣大委托人的信賴和支持。事務所具有多年國際專利申請經驗。為什么要及恢復權利答:《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當事人依照本條首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問:什么是法定期限和指定期限答:法定期限是指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例如,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請求期限(專利法第三十五條首款的規定)、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期限(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首款的規定)。?指定期限是指審查員在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作出的各種通知中,規定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其他當事人作出答復或者進行某種行為的期限。例如,根據專利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專利局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進行修改,該期限由審查員指定。?指定期限一般為兩個月。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中,申請人答復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期限為四個月。聯系人:楊楓電話:0512-82367102手機:1396238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