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安全性要求
電子電器產品進入澳洲,除安全標示外,還應該有EMC標志 即c-tick 標志。目的是保護無線電通訊頻段的資源,它規定的實施制度有點類似于歐洲的EMC指令. 因此,可以由生產商/進口商進行自我聲明。但是,在申請 C-tick 標志之前,必須要按相關CISPR標準進行測試。并要由澳洲進口商背書&提交報告。 澳洲 ACA(Australian Commication Authority ) 統一受理,發放登記號碼。
在澳大利亞電磁兼容性由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監控,在澳大利亞的EMC體系下,產品分為三類,供應商在銷售二、三類產品前必須在ACA注冊申請使用C-TICK 標志。
一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設備干擾輻射較低的產品,如手動開關、簡單的繼電器、單向鼠籠式電感電機、電阻等。這類產品在生產銷售時可自愿申請使用c-tick標志。
二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設備干擾輻射較高的產品,如開關電源、電焊機、調光器、大部分的家用電器等。
三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設備干擾極高的產品,即CISPR11與CISPR22覆蓋的產品。由于在ACA注冊申請使用C-TICK標志的申請人只限于在澳大利亞或新西蘭的注冊公司,可通過澳大利亞或新西蘭的買家或在澳大利亞或新西蘭由分支機構/合作伙伴的認證機構申請。
澳大利亞各州都有自己電子產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但各州法律規定以及法律實施基本類似。在一個州被核準銷售的電子產品在其他各州都可以銷售。本文將主要介紹新南威爾士州電子產品認證的申請程序、發放認證機構以及中國產品在新州的認證情況。
一、澳大利亞電子產品進口情況、中國產品進口情況
2004年,澳大利亞90%以上的電子產品都來自進口。2003-2004財年,澳進口電子產品70.22億美元,主要進口國為日本、中國、韓國、法國、比利時和德國等。來自中國的電視、收音機、VCD機、電動工具、家電產品等在澳進口市場中名列第一,中國很多其他電子產品也占澳進口產品絕大多數。但是,同日本、韓國等國產品相比,中國產品大多是貼牌產品,擁有自主品牌的產品數量不多。
二、新南威爾士州電子產品認證
(一)新州電子產品銷售法規
在新州,按照《1945年電力安全條例》(Electricity Safety Act,1945)的規定,新州公平交易辦公室(下稱:辦公室)(Office of Fair Trading)對電子產品和設備的銷售是否附和安全規定實行管理。條例規定為保證公眾使用電子產品的基本安全,電子產品必須附和一定規格和標準、被批準銷售,同時粘貼核準標志。
《1945年電力安全條例》(下稱:《條例》)以及《1999年電力(設備)安全規定》(下稱:《規定》)(Electricity Safety (Equipment Safety Regulation,1999)要求所有在新州出售的非申報商品(non-declared)必須附和所規定的最低安全指標。《非申報商品適用證明書》可以直接向公平交易辦公室申請辦理。該證明書的頒發即證明產品附和以上規定中的安全指標。
公平交易辦公室如認為考慮到公眾安全需要,有權禁止某種產品的銷售。
在澳大利亞其他州也有類似的核準銷售申報商品和非申報商品的規定。然而,由于各個州在法律方面的不同要求,每個州的法律和規定都不盡相同。各州核準方案的基本原則的相似以及其法律機構之間的合作使得澳洲各州的實際的核準方式基本一樣。各州已經達成共識:在一個州核準的申報商品在其他各州均可銷售。同樣,在一個州核準的非申報商品也同樣在其他州被認為附和安全規定,可以銷售。
(二)申報商品
根據《1945年電力安全條例》中21款(Section 21)規定,以下產品為申報商品:
電器附件:電器連接器、控制和調節裝置、電線開關、日光燈鎮流器、日光燈起動器、燈座轉接器、燈座-卡口和螺旋式、微型過量電流斷路器、電源輸出設置、插頭、剩余電流裝置、插座輸出轉接器、插座輸出裝置、供電活動電線、壁式開關
身體用電器:電熱毯、活動加熱墊、干發電風筒、全浸式加熱器、電按摩器、電剃刀和發剪
室外電器:柵欄增能器、樹籬修剪器、昆蟲電殺器、草地護理器具、游泳池和按摩浴缸設備
家用電器:烤面包機、衣服烘干機、洗碗機、電風扇、地板磨光器/洗刷器、電暖爐、電熨斗、電水壺、廚用機器、液體加熱器具(包括電飯煲)、微波爐、手提式烹調器具(包括攪拌機和電炒鍋)、放映機、抽油煙機、電爐灶、冰箱/冰柜、縫紉機、電視接受機、吸塵器、洗衣機
照明器具:裝飾性照明設備、檢查性頭燈、手提式燈、治療式燈、圣誕節和節日燈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