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液壓頂管機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地下液壓頂管機的型號及其本參數、技術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及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電力、電信等部門穿越、鋪放管線用的地下液壓頂管機。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使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5622 液壓缸試驗方法
3. 型號及技術參數
基本參數
產品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如下)
4. 技術要求
4.1外觀
4.1.1各部件的表面應光潔、平整,無毛刺、飛邊。
4.1.2各噴涂部件應噴涂均勻,顏色一致,無流掛、無漏噴現象。
4.1.3液壓系統在加壓和回轉過程中,油路應無漏油現象。
4.1.4整機在工作狀態下,應運轉平穩,無卡滯現象。
4.2未注公差機械加工零件、部分的極限偏差應符合GB/T1804-2000中C級要求。
4.3焊接要求
焊縫表面應平整均勻,無夾渣、漏焊現象,焊縫寬度不得小于7MM。
4.4產品在正常工作狀態下的施工距離為50M—60M的范圍內,其最大安全系數為1.5倍。
4.5產品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油缸最大推力為800KN—5000KN,其最大安全系數為1.5倍。
4.6液壓站在工作狀態下應散熱良好。
4.7支撐板應平整無明顯彎曲。
4.8液壓系統應進行無負荷和有負荷試驗,產品運動靈活,無卡滯現象,無泄漏和油缸部件無破損發生。
4.9產品整機空載運轉時,各機構必須運轉平穩,無異常噪音。
5. 試驗方法
5.1外觀及焊接
采用自然光線下目測、手感的方法檢驗。
5.2鉆孔長度
采用鋼卷尺測量。
5.3行走偏差
采用水平尺、經緯儀檢驗。
5.4油缸最大頂力
按GB/T 15622規定的方法檢驗。
5.5液壓系統進行有負荷試驗和無負荷試驗,觀察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5.6產品進行空載試驗,觀察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6. 檢驗規則
6.1產品需經廠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附有合格證方可出廠。
6.2產品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3出廠檢驗應逐臺進行。
6.4型式檢驗應從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2臺進行檢驗。
6.5出廠檢驗項目為本標準的4.1、4.7、4.8。
6.5.1出廠檢驗的判定
產品經出廠檢驗全項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品。若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允許重復加倍抽樣復檢,經復檢該項仍不合格時,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6型式檢驗為本標準全部技術要求。
6.6.1有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A原材料、工藝、配方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C停產6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
D正常生產時一年應進行一次;
E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6型式檢驗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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