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工作的內容在工程量表中沒有同類工作的費率和價格,應按照與合同單價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確定新的費率或價格。
(2)承包商申請的變更。承包商根據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可以向工程師提出對合同內任何一個項目或工作的詳細變更請求報告,經過工程師同意后再實施變更工作。
1)承包商提出變更建議,說明如果采納其建議將可能有以下方面的好處:加速完工;降低業主實施、維護或運行工程的費用;對業主而言能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為業主帶來其他利益。承包商應自費編制此類建議書。
2)如果由工程師批準的承包商建議承包商應設計該部分工程。如果他不具備設計資質,也可以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分包。變更的設計工作應按合同規定承包商負責設計的規定執行,包括:承包商應按照合同中說明的程序向工程師提交該部分工程的承包商的文件;承包商的文件必須符合規范和圖紙的要求;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責,并且該部分工程完工后應適合于合同中規定的工程的預期目的;在開始竣工檢驗之前,承包商應按照規范規定向工程師提交竣工文件以及操作和維修手冊。
3)接受建議后對變更的估價。如果此改變造成該部分工程的合同的價值減少,工程師應與承包商商定或決定一筆費用,并將之加入合同價格。這筆費用應是以下兩項金額差額的一半(50%):
a.合同價的減少——由此改變造成的合同價值的減少,不包括依據后續法規變化作出的調整和因物價浮動調價所作的調整;
b.變更對使用功能的影響——考慮到質量、預期壽命或運行效率的降低,對業主而言已變更工作價值上的減少(如有時)。
如果降低工程功能的價值(b項)大于減少合同的價格對業主的好處(a項),則沒有該筆獎勵費用。
      7.《施工合同條件》中工程師如何進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管理
答:(1)工程量計量。每次支付工程月進度款前,均需通過測量來核實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計量值作為支付依據。
(2)承包商提供報表。每個月的月末,承包商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提交一式6份本月支付報表。內容包括提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應付款要求和對應扣款的確認,一般包括以下7個方面的內容:
1)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的應付金額(包括變更)。
2)法規變化引起的調整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對于施工期較長的合同,為了合理分擔市場價格浮動變化對施工成本影響的風險,在合同內要約定調價的方法。通用條件內規定為公式法調價,調價公式為:
屬于非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工程實際竣工前每一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調價公式繼續有效;若因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在應竣工日后支付進度款時,則應分別計算應竣工日和實際支付日的調價款,經過對比后按照對業主有利的原則執行。
  3)作為保留金扣減的任何款額。從首次支付工程進度款開始,用該月承包商完成合格工程應得款加上因后續法規政策變化的調整和市場價格浮動變化的調價款為基數,乘以合同約定保留金的百分比作為本次支付時應扣留的保留金。逐月累計扣到合同約定的保留金最高限額為止。
扣留承包商的保留金分兩次返還:頒發了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時,將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給承包商;保修期滿頒發履約證書后將剩余保留金返還。
當保留金已累計扣留到保留金限額的60%時,為了使承包商有較充裕的流動資金用于工程施工,可以允許承包商提交保留金保函代換保留金。業主返還保留金限額的50%,剩余部分待頒發履約證書后再返還。保函金額在頒發接收證書后不遞減。
4)預付款的支付(分期支付的預付款)和扣還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合同工程是否有預付款,以及預付款的金額多少、支付(分期支付的次數及時間)和扣還方式等均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通用條件內針對預付款金額不少于合同價22%的情況規定的管理程序為:
a.動員預付款的支付。預付款的數額由承包商在投標書內確認。承包商需首先將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交給業主并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21天內簽發“預付款支付證書”,業主按合同約定的數額和外幣比例支付預付款。預付款保函金額始終保持與預付款等額,即隨著承包商對預付款的償還逐漸遞減保函金額。
b.償還預付款的開始時間。自承包商獲得工程進度款累計總額(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和保留金的扣減)達到合同總價(減去暫列金額)10%那個月起扣。即
c.每次支付時的扣減額度。本月證書中承包商應獲得的合同款額(不包括預付款及保留金的扣減)中扣除25%作為預付款的償還,直至還清全部預付款。即:
  每次扣還金額=(本次支付證書中承包商應獲得的款額-本次應扣的保留金)×25%
  5)承包商采購用于永久工程的設備和材料應預付和扣減款額。通用條件的條款規定,為了幫助承包商解決訂購大宗主要材料和設備所占用資金的周轉,訂購物資經工程師確認合格后,按發票價值代理申報工程師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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