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2013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福建師范大學2013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福建師范大學是一所具有百年歷史和光榮傳統的省屬重點大學,整體實力進入全國高師院校和全國地方大學的先進行列。學校坐落于福建省省會福州市,校本部有旗山、倉山兩個校區,占地面積3500多畝。 。 二、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中各專業均面向社會招生(詳見附件)。 三、報考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考專業學習。 2.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 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四、收費 學費:1680 元/學年(藝術類2900 元/學年)。 五、其他事項 1、為緩解廣大考生工學矛盾,便于學員參加面授學習,我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各專業面授時間主要安排在寒、暑假和“五一”、“國慶”長假進行,為了方便考生就近入學,我校已在廈門、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龍巖、寧德、南平等地區設立函授教學點。 2、到校本部參加學習的學員,理論課實行網絡與面授相結合的教學、學習方式,即學員利用福建師范大學網絡教學平臺、網上教學交互系統進行學習,加上必要的面授及開設專業講座和名家講壇,使網絡課堂學習與自主學習相協調,形成主講教師課件導學、學員自學、網上在線交互答疑、到校階段性集中面授輔導的教學、學習模式。 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專升本英語、音樂學、美術學、舞蹈學、藝術設計等專業考生報考時學習形式為業余,入學后,學習形式與函授接軌。 4、專升本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且德、智、體全面考核合格者,予以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專升本畢業生符合授予學位申請條件者可參加學士學位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福建師范大學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和學位。 層次 專業 學習形式 學制 招生科類 統考科目 專 科 起 點 升 本 科 教育學(教育管理) 函 授 3 教育學 政 治 英 語 教育理論 小學教育 函 授 3 教育學 學前教育 函 授 3 教育學 體育教育 函 授 3 教育學 漢語言文學 函 授 3 文 史 政 治 英 語 大學語文 英 語 業 余 3 文 史 歷 史 學 函 授 3 文 史 廣播電視新聞學 函 授 3 文 史 數學與應用數學 函 授 3 理 工 政 治 英 語 高數(一) 化 學 函 授 3 理 工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函 授 3 理 工 生物科學 函 授 3 經 管 政 治 英 語 高數(二) 經 濟 學 函 授 3 經 管 行政管理 函 授 3 經 管 人力資源管理 函 授 3 經 管 工商管理 函 授 3 經 管 財務管理 函 授 3 經 管 市場營銷 函 授 3 經 管 金 融 學 函 授 3 經 管 美 術 學 業 余 3 藝 術 政 治 英 語 藝術概論 音 樂 學 業 余 3 藝 術 舞 蹈 學 業 余 3 藝 術 藝術設計 業 余 3 藝 術 法 學 函 授 3 法 學 政治 英語 民法 思想政治教育 函 授 3 法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