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本安電源,用于安全場合或隔爆腔內,用于向I類本質安全型設備提供電源。本電源裝置具有雙重化的過流過壓保護,雙重化的穩壓輸出功能,防爆型式為:[Exib]I。
正常工作條件和安裝條件:
A.  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
B.  環境溫度一般為-5~+40℃;
C.  周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5﹪(+25℃);
D.  安裝在安全場所或置于隔爆腔內而安裝在有沼氣爆炸性混合物礦井中;
E.  在無破壞絕緣的氣體或蒸氣的環境中;
F.  無滴水的地方;
G.  污染等級:3級;
H.  安裝類別:Ⅲ類。
A.  電源裝置應安裝在非危險場所(安裝在安全場所或置于隔爆腔內)。B.  電源裝置通往現場(危險場所)的軟銅導線截面積必須大于0.5mm2。
C.  連接導線的絕緣強度應大于500V。
D.  電源裝置本安端(有藍色標記)和非本安端電路配線,不得接錯和混淆,本安導線必須選用蘭色作為本安標記。本安導 
  線和非本安導線在匯線槽中應分開鋪設,采用各自保護套管。電源裝置的本安側,不允許混有其他電源,包括本 
  安電路的電源。
E.  對電源裝置進行單獨通電調試時,必須注意電源裝置的型號,電源極性,電壓等級及電源裝置外殼界限端上的標
號。
F.  嚴禁用兆歐表測電源裝置端子之間的絕緣性。若要檢查系統線路絕緣性時,應先斷開全部的電源裝置接線。
G.  本電源裝置為整體膠封,若裝置內部模塊損壞需要更換時,需經過制造廠修理,經檢修后方能重新投入運行。
H.  當過流保護動作時,本電源裝置輸出為零,在故障消失后,輸出自動恢復在正常值。
I.  電源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