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是歐盟的法規,其中目前涉及到檢測的部分是84項SVHC的檢測“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歐盟化學品的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法規的目的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2008年10月28日,ECHA包含15類物質的高關注物質候選清單正式生效,企業必須為歸入授權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承擔相應義務。企業需要針對這些高關注物質對自己的產品進行通報、提供充分的信息,制作安全表等。近期多批輸往歐盟的貨物受阻于歐盟REACH法規,涉及包括美國、中國、日本在內的多個國家,REACH法規對國際貿易的巨大影響已經初現端倪,在當前全球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對中國企業的對歐貿易提出了更為嚴峻的挑戰。據專家估計,因為REACH法規的出臺,中國與歐盟1400億歐元的貿易全部都要受到影響,家電紡織、服裝、鞋業、玩具、輕工、電子、汽車、制藥等行業都將受到波及和傷害。通報:當物品中含有高關注度物質(SVHC)且含量>0.1%,出口總量>1t/年。則非歐盟企業必須通過唯一代表(OR)完成通報工作。限制:如果產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質,列于法規附件XVII,那么必須按限制條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供應鏈信息傳遞:(a)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總量<1噸/年則其所有供應商必須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b)當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或當物品不含有SVHC時應消費者要求,所有供應商應在收到請求的45天起,免費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物品安全使用。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