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510-88300117 手機:18021198037 QQ:2434319751 聯系人:安小姐
報告專業權威,國際認可
1.Formaldehyde(甲醛)檢測介紹:
Formaldehyde甲醛是一種無色,有強烈刺激型氣味的氣體。易溶于水、醇和醚。甲醛在常溫下是氣態,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
Formaldehyde甲醛是一種有毒物質,它對生物細胞的原生質有害,它可與生物體內的蛋白質結合,改變蛋白質結構并將其凝固。Formaldehyde甲醛會對人體呼吸道和皮膚產生強烈的刺激,引發呼吸道炎癥和皮膚炎。它是多種過敏癥的引發劑,長期接觸甲醛會導致呼吸困難、濕疹及敏感,嚴重時甚至會誘發癌癥。
含甲醛的紡織品在穿著和使用過程中,部分未交聯的或水解產生的游離甲醛會釋放出來,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因此,世界主要國家紛紛出臺相關的法規或強制標準,對產品的游離甲醛含量作了嚴格的限定。
國家 規定 使用限制
中國 紡織品甲醛含量的限定GB 18401-2001(2003年1月) 20ppm(二十四個月以下的嬰兒)75ppm(直接接觸皮膚)300ppm(非直接接觸皮膚、室內裝飾)
荷蘭 日用品法案-對含甲醛紡織品的規則(2000年7月) 規定直接接觸皮膚及含量超過120ppm甲醛的紡織品必需標明:“第一次穿著前要水洗”水洗一次后甲醛含量禁止超過120ppm
挪威 挪威皇家環境部T1307(1999年) 30ppm(二十四個月以下的嬰兒)100ppm(直接接觸皮膚)300ppm(非直接接觸皮膚)
法國 法蘭西共和國公報,通告97/0141F 20ppm(嬰兒服裝)200ppm(直接接觸皮膚)400ppm(非直接接觸皮膚)
芬蘭 紡織品最高甲醛含量的法例(210/1988法例) 30ppm(二十四個月以下的嬰兒)100ppm(直接接觸皮膚)300ppm(非直接接觸皮膚)
德國 有害物質條例,附例(1993年) 會與皮膚直接接觸及甲醛含量超過1500ppm的紡織品必需用德文及英文標明:“含有甲醛。第一次使用前要水洗,以避免皮膚發炎。)
奧地利 甲醛條例(1990年) 超過或等于1500ppm必需標明
日本 112法案 吸光度小于0.05(嬰兒)75ppm(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