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認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申請單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向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以下簡稱安標國家中心)提出產品申辦安全標志申請,遞交申請材料。
(1)申請安全標志的生產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②有與生產礦用產品相適應的注冊資金、生產規模、經營場所、技術力量;
③主要管理者應了解煤礦安全相關法規;
④有保證產品質量合格的生產設備;
⑤有滿足產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檢驗與測試手段:
⑥生產工藝先進、合理、可靠;
⑦有完善、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
⑧具備成品生產(組裝)與出廠檢驗條件;
⑨其他有關條件。
(2)申請安全標志的產品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①滿足煤礦安全生產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
②有正確、完整的技術文件;
③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生產的新產品,應當有省部級安全生產監督(監察)機構認可的鑒定或評審意見;
④其他有關條件。
(3)申請安全標志的礦用產品生產單位,應按規定填寫《安全標志申請書》一式兩份,并向認證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①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②產品生產標準(技術條件)、產品圖紙、工藝流程圖等技術文件;
③產品照片;
(4)其他有關資料。
二、初審、受理
安標國家中心對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要求的,與申請人簽訂申辦合同,予以受理。
三、技術審查、產品檢驗
安標國家中心對申請產品組織實施技術審查,委托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授權的檢測檢驗機構對產品進行檢驗。
四、現場評審
安標國家中心組織評審組對申請人的主體資格、生產能力、產品安全性能保障體系進行現場檢查和考核。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清單
1. 國家安全生產撫順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2. 國家安全生產上海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3. 國家安全生產重慶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4. 國家安全生產北京礦山支護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5. 國家安全生產太原礦用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6. 國家安全生產唐山礦用泵檢測檢驗中心
7. 國家安全生產常州礦用通訊監控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8. 國家安全生產北京礦山井巷設備與礦用油品檢測檢驗中心
9. 國家安全生產淮北民用爆破器材檢測檢驗中心
10. 國家安全生產邢臺礦用防爆柴油機械檢測檢驗中心
11. 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用安全儀器檢測檢驗中心
12. 國家安全生產南陽防爆電氣檢測檢驗中心
13. 國家安全生產南京民用爆破器材檢測檢驗中心
14. 國家安全生產徐州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中心
15. 國家安全生產洛陽礦山機械檢測檢驗中心
16. 國家安全生產佳木斯防爆電氣備檢測檢驗中心
17. 國家安全生產西安勘探檢測檢驗中心
18. 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
19. 國家安全生產北京礦用起重運輸設備檢測檢驗中心
20. 國家安全生產鄭州金屬制品檢測檢驗中心
21. 國家安全生產鄭州鋼絲繩檢測檢驗中心
五、發證
認證機構對終審合格的產品,發放《安全標志證書》,準許在其產品和包裝上使用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統一規定的《安全標志標識》;向生產單位所在地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設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分別備案,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予以公告。
申請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單位,按國家規定繳納評審費用。
煤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有效期,依據產品標準和管理要求,一般為2年到5年。
認證機構對安全標志管理產品的評審結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