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和國家煤炭工業局在煤安全安技裝字[2000]第15號文件中確定。安標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簡稱安標國家中心)在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技術裝備保障司的領導下,負責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具體認證工作。該辦公室設有綜合部、技術部、評審部、質檢部、進口產品管理部和證件管理部。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于2001年3月22日頒布煤安監技裝字[200l]第322號文件,即《關于煤礦礦用產品監測檢驗機構授權范圍的通知》,該通知決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授權國家煤礦防爆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14個單位開展煤礦礦用產品監測檢驗工作。各監測檢驗機構暫按附件所列的授權范圍開展工作,待國家局發布煤礦礦用產品監測檢驗管理辦法后再行調整。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1年11月26日發布的煤安監政法字[2001]第108號文,即《關于發布<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暫行辦法> 的通知》再次確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認定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認證機構負責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審核和頒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