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公司辭退開除員工要支付經濟補償?
寧波專業勞動法律師
浙江金漢律師事務所 成忠律師
聯系電話:13486080025
客服QQ:7435408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望京路98號三樓,
網址:http://nb114.banzhu.com 寧波勞動法律師網.
單位解約型經濟補償金:在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41條的法定情況下,用人單位根據用工自主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40條、41條、46條;
員工解約型經濟補償金:因用人單位的法定過錯,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仍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38條、46條;
協商解約型經濟補償金:即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單位仍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46條;
勞動合同終止型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44條、46條;
額外補償型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競業限制型經濟補償金: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情形;
克扣拖欠勞動報酬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