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房產律師:寧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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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住房[2000]2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近幾年來商品房買賣中存在的問題,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1995年印發的《商品房購銷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現將《示范文本》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行《示范文本》的意義,大力推廣使用《示范文本》。近年來,消費者對商品房投訴較多,投訴的主要問題有:廣告虛假、一房多售、面積縮水、質量低劣、延期交房、產權糾紛等。出現這些問題,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合同不規范的原因。這些問題的出現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也將影響到住房消費熱點的形成。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項和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不確切,而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條款;有利于減少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促進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利于調動消費者的購房熱情,促進住房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各地要以推行新的《示范文本》為契機,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切實解決老百姓購房的后顧之憂。
二、做好《示范文本》的分發工作,方便當事人領取。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協商指定《示范文本》的印刷單位,并負責監制。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隨時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并繳納工本費,其收費應當執行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要在2000年10月底前將貫徹、落實《示范文本》的情況上報建設部。建設部將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年底前檢查各地執行《示范文本》的情況。
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