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船用保溫服   船用保溫服   保溫救生服
SOLAS公約2004年修正案第32 條個人救生設備:
修改了第32.3 條,要求貨船上為每個船員配備一件保溫救生服。該條款對現有船具有追朔性。另外,對于除散貨船以外,且永久航行于溫暖水域的其他貨船,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予 以免除。2006 年7 月1 日以前建造的現有船,應于2006 年7 月1 日及以后的第一次SE 檢驗前,為船上每人配備一套保溫救生服.
依據標準
1.1 GB9953-1999《浸水保溫服》
1.2 MSC.47(66)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96修正案及MSC.216(82)
1.3 MSC.48(66)《國際救生設備規則》及MSC.207(81)、MSC.218(82)
1.4 MSC.81(70)《經修正的救生設備試驗建議》及MSC.226(82)、MSC.323(89)
  ZXF-I型救生服符合SOLAS公約、IMO規范的要求,具有水密、浮力和自然保溫功能,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燈,不需加穿救生衣。絕熱型浸水保溫服將衣褲連成一起,保護除臉以外的整個身體,適用于各航行船舶、石油平臺和其它海洋作業工程。該絕熱型浸水保溫服經中國船級社型式認可和檢驗 。該絕熱型浸水保溫服產品經中國船級社型式認可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