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人:耿工 座機0510-88300133 18021193617 傳真0510-68930130 QQ:2250212606
伊朗VOC認證1. 檢驗的范圍:對于出口伊朗的貨物,根據伊朗ISIRI的規定,原則上都需在出口國實施裝船前檢驗,出口商憑檢驗公司簽發的檢驗證書正本向銀行辦理結匯,進口商則憑該檢驗證書正本向進口國海關辦理通關、征收關稅的手續。于被列入 《伊朗政府批準對伊朗進口貨物實施強制標準的目錄(2005版)》 (以下簡稱《目錄》)的商品,不管L/C中是否有要求,均需按相關的國際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測,確認其性能指標與標準的要求相符合,并由檢驗公司簽發品質符合證書(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簡稱VOC證書),進口商憑此證書才能辦理通關手續。有時,出口商品雖然未列入《目錄》中,但海關仍會要求進口商提供VOC證書,因此,在簽訂合同前應了解清楚是否需要VOC證書通關。2. 與客戶確認檢驗標準也很重要:申請檢驗前應與客戶明確檢驗項目和要求(如,理化指標、機械性能要求、參數、包裝要求等),以避免今后因檢驗結果與要求不一致而引起糾紛。對于需簽發VOC證書的,必須與進口商協商、確定檢驗標準。這一點非常重要,選擇了錯誤的產品標準可能會導致檢驗失敗,從而造成您的貨物無法出運或檢驗公司不能簽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