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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空氣中氧指數在23左右。因此氧指數20的話,在正常空氣中一點就著,根本不是阻燃的材料。
氧指數<22屬于易燃材料,氧指數在22-27之間屬可燃材料,氧指數在27-32是難燃材料氧指數>32屬不燃材料。
建材燃燒等級分類 GB 8624——1997
本標準是GB 8624—88的修訂版。在技術內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國標準DIN 4102—81第一部分。
本修訂版與GB 8624—88相比,增設了A級復合(夾芯)材料,并根據我國具體情況,增加了對特定用途的鋪地材料、窗簾幕布類紡織物、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熱保溫用泡沫塑料的具體規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為墻面或吊頂材料使用時,仍必須按本標準第4章和第5章的規定進行檢驗和分級。
本標準自生效之日起,原GB 8624—88即為失效。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七分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錢建民、馬祥林、盧國建。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