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人員安置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其中土地補償費和人員安置費的總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產值的10-30倍。林木、果樹等地上物需要根據樹齡、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來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產值,大棚還要補償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值得注意的是,資產評估并不是給被并購資產確定一個最終成交價,交易雙方達成的成交價是多少,終取決于雙方討價還價的能力,從資產評估的角度講,在任何一項評估業務當中,都需要遵循這樣一個邏輯:即明確該項評估業務的評估目的,根據評估目的確定資產評估的價值。以前在拆遷補償中的問題,既有補償不到位的情況,但是也有被征收方漫天要價的情況。其實,核心的問題還是補償問題。要防止的單方定價,或者是被征收人的這種漫天要價,其實都是需要回歸到一個市場。因為只有真正這種市場價格,并且以公開的方式把這種價格讓雙方都知道,這樣當事人才能有很好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