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房屋質量檢測 寶鋼房檢站 住建部指定根據《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09),依據構件燒灼損傷、變形、開裂,火災后構件初步鑒定評級可分為4類(火災后結構構件損傷狀態不評Ⅰ級): 狀態Ⅱa——輕微或未直接遭受燒灼作用,結構材料及結構性能未受或僅受輕微影響,可不采取措施或僅采取提高耐久性的措施。 狀態Ⅱb——輕度燒灼,未對結構材料及結構性能產生明顯影響,尚不影響結構安全,應采取耐久性或局部處理外觀修復措施。 狀態Ⅲ——中度燒灼,尚未破壞,顯著影響結構材料或結構性能,明顯變形或開裂,對結構安全性或正常使用性產生不利影響,應采取加固或局部更換措施。 狀態Ⅳ——破壞,火災中或火災后結構倒塌或構件塌落;結構嚴重燒灼損壞、變形損壞或開裂損壞,結構承載能力喪失或大部喪失,危及結構安全,必須或必須立即采取安全支護、徹底加固或拆除更換措施。危房鑒定的程序⒈申請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鑒定合法機構——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提出書面申請。2.鑒定 鑒定機構接到鑒定申請后,應及時進行鑒定。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后應按下列程序進行:⑴受理申請;⑵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⑶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⑷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⑸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⑹簽發鑒定文書一般檢測單位在具體檢測實施中,具體做如下檢測工作:1)調查房屋建筑概況:對建筑的年代、布局、功能、風格、環境,以及最終要求進行了解和解析。2)考證房屋歷史沿革,重點保護部位及保護要求;3)建筑結構圖紙測繪:重新對房屋的整體布局、結構尺寸等進行測量,并繪成圖紙;4)結構體系復核檢測;5)構件尺寸和配筋復核檢測;6)結構材性檢測;7)房屋完損狀況檢測;8)房屋傾斜及沉降測量;9)結構驗算與安全性分析;10)抗震性能評估;11)出具鑒定報告。 聯系人:何經理聯系電話:15921807617QQ:857994496EMAIL:[email protected]網址:http://bm.zhulong.com/184897 http://www.jsfw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