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德國新食品和飲食用品法LFGB(lebensmittel-bedarfsgegentande-und futtermittelgesetzbuch),又稱《食品、煙草制品、化妝品和其他日用品管理法》,取代舊法LMBG成為德國食品衛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他專項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制定的準則和核心。
法規對德國食品做了總體和基本性的規定,所有在德國市場上的食品以及所有與食品有關的日用品都必須符合該基本規定。其中法案中第30、31和33章明確了與食品接觸材料安全方面的要求:
LFGB section 30, 禁止任何日用品含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材料
LFGBsection 31, 禁止含有危害人體健康或影響到食品的外觀(如顏色遷移)、氣味(如氨氣遷移)和味道(如醛類遷移)的物質由材料轉移至食品
LFGB section 33,與食品接觸的材料若有資訊誤導或標示不清的情況可能無法上市。
德國風險評估委員會BFR通過對于每一種食品接觸材料進行研究,給出了推薦的測試項目。其中塑料的分類非常具體,達19種之多,針對不同的塑料提出不同的測試建議,除根據歐盟要求的遷移測試外,對某些塑料還有過氧化值、重金屬溶出等測試要求。其他材料也在歐盟法規要求的基礎上或多或少增加了德國特有的項目,例如硅膠、橡膠、有機涂層(耐熱不粘涂層)等。同時考慮到LFGBsection 31的要求,除陶瓷材料以外,所有出口德國的食品接觸材料,還需通過整體產品的感官測試。這些規定與LGFB的框架要求共同構成了德國食品級接觸材料法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