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efour供應商行為守則
總要求
業務伙伴應遵守一切與其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要求。
雇傭標準
我們只與那些在薪酬、福利與工作條件等各方面公平、合法地對待自己雇員的業務伙伴進行業務往來,特別是必須符合下列標準。
強迫勞工:業務伙伴不得雇傭強迫勞工,不管是監獄勞工、賣身勞工或監禁勞工等等,均不得雇傭,員工不能在強迫或任何形式的威嚇下工作。
童工:業務伙伴不得雇傭年齡在十五歲以下的兒童。在有些生產廠所在國家規定強制教育的年齡高于十五歲的情況下,則不得雇傭低于完成強制教育年齡的兒童。
歧視:業務伙伴應該按照雇員的工作能力而不是根據其個人特點或信仰來作招聘及雇傭后的決定。業務伙伴在招聘與雇傭的時候不得因種族、民族、性別、宗教、年齡、傷殘、婚姻狀況、為人父母、工人組織成員、性取向或政治觀點之不同而產生歧視。
薪酬與福利:工資要達到雇員基本需要及一些合理儲蓄及酌情開支。在任何情況下,工資應等同或超過最低工資或同類行業的普遍工資中的較高者,及應提供法律所規定的福利。工資必須以現金或支票、或相應形式直接支付給雇員。與工資相關的信息必須以雇員能夠理解的形式提供給他們。工資之預支與扣除須仔細監控,且需符合法律規定。在正常工作時數以外工作,雇員應得到的加班工資補償須按生產廠所在國家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率來計算。若當地沒有相關法律的要求,加班工資率應高于其正常工作的時薪。
工作時數:除了在特別的情況下,雇員不得被要求每周工作,包括加班,超過六十小時或當地法律規定中的較低者。在每七天內,雇員必須至少享有連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雇員每年必須享有有薪假期。
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業務伙伴必須承認并尊重雇員按照自己的選擇參加組織社團和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在法律上對于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有特別限制的國家,業務伙伴不應阻止雇員以其他合法方式來進行獨立、自由的結社及集體談判。此外,業務伙伴應建立一套制度以確保與雇員維持良好的溝通。
律戒:雇員應享有尊嚴及受到尊重。任何雇員不應遭受體罰,性騷擾,心理或語言騷擾或傷害。
職業健康與安全
業務伙伴必須提供一個安全及衛生的工作環境,并推廣職業安全及健康的工作方式,以防止因工作而產生的以外或傷亡。這些推廣包括防火、防止以外及防止接觸有毒物品。照明、暖氣裝置與通風系統必須足夠。雇員應該在任何時候均可使用衛生設施,衛生設施必須足夠及清潔,業務伙伴應建立一套職業健康及安全政策,該政策應清晰地傳達給雇員。如果雇主為雇員提供宿舍設施,也必須使用以上同樣的標準。
環境保護的要求
業務伙伴應不斷提高他們的環保水平,這不單包括他們本身的運作,亦包括他們的業務伙伴,供應商,分包商的運作。這包括在業務決策時要融合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善用天然資源,采用一些較環保的生產技術,及防止污染的措施。根據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來設計與開發產品、物料及生產技術。
社區參與
我們支持那些積極參與、幫助改善生產廠所在國家與社區環境的業務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