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產地證(C/O),一般原產地證是證明貨物原產于某一特定國家或地區,享受進口國正常關稅(最惠國)待遇的證明文件,它的適用范圍是:征收關稅、貿易統計、歧視性數量限制、反傾銷和反補貼、原產地標記、政府采購等方面。任何國家都可以做CO。全稱:CERTIFICATE OF ORIGIN 。
2、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明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國出口產品在給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免進口關稅的官方憑證。世界給予我國優惠的國家有38個(也就是說,只有出口到這些國家才做F/A):歐盟27國(比利時、丹麥、英國、德國、法國、愛爾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芬蘭、瑞典、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匈牙利、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全稱: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
3、FORM E 是中國-東盟自貿區使用的優惠性原產地證書。目前,我國對外簽發FORM E證書的國家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10國。 FORM D 是東盟自貿區原產地證書。(FORM D等于FORM E,一般國外喜歡叫FORM 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