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
這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實施。
REACH SVHC名單
2008年6月30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第一批16種高關注度物質(SVHC)名單﹐評議期為45天﹐如無異議﹐ 將正被正式采用。
對于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對于此類高度關注物質(SVHC),并且滿足以下條件,
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 (1)該物質已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中(附件XIV);
(2)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4)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
至2011年12月19日,ECHA已合計公布73項高關注度物質。瑞旭技術提醒廣大企業及時做好應對工作,確保產品順利出口。
REACH法規
REACH法規要求雖及其復雜,但對于中國的生產制造商或歐洲進口商來說,影響較大的是其對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要求。
對于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對于此類SVHC的物質,并且滿足以下條件,
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 該物質已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中;該物質存在
物品中的濃度大于0.1%(重量比W/W);每個制造商或進口商每年制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注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