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墻驗收過程中應該做三性檢測還是四性檢測_幕墻檢測新聞
對于幕墻工程來說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不用進行三性試驗,在什么情況下是一定要進行相關的三性試驗?(劉工:18601763426)
《建筑幕墻》JG3035-1996中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時侯需要做相關的三性試驗:a型式檢驗;b非定型幕墻的相關出廠檢驗;c用戶或設計要求時。《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2003中有相關的規定:玻璃幕墻四性檢測相關的項目應該包括抗風壓性能、氣密性能和水密性能。以上規范看起來已經說得很明白但是標準和規范中依然存在較大的漏洞:
1、是否所有的幕墻都要做三性試驗?那么對于幾十平米、幾百平米的幕墻要不要做相關的檢測呢?超低層的幕墻要不要做相關的檢測呢?
2、現在一般一個較大型幕墻工程都有不同結構及材料組合形式,既有明框式也有相關隱框式,既有點玻結構的也有相關吊掛結構,甚至還有雙層及單元式等多種組合的相關結構,既有玻璃也有石材還有鋁板等等相關的材料的一些幕墻像這種情況下有必要一一都做相關的檢測嗎?
3、由于規范中規定的不是黑體字(強制性條文),在執行起來的時候也就產生了一些的偏差,工程開始時,包括業主、設計、施工方都沒有要計劃要做相關的三性試驗,但到了竣工驗收的時候相關的質量監督部門卻要施工企業提交相關的三性試驗報告。
做一個三性試驗是要耗時間和精力、耗資源和成本的,從設計、備料、加工、安裝到出報告的過程上來看時間少則1個多月,多則2、3個月,資金少則也需要3、5萬元,多則6~10萬元甚至是更多的。如果是結構稍微復雜的工程全都做相關的試驗的話,僅三性試驗的費用要多少呢?同時試驗所產生的效果又是怎么樣的?嚴格意義上講幕墻的三性試驗應在工程前期階段來進行的。但讓人尷尬是有的在趕工期追進度的現實情況下的時候,幾乎所有的三性試驗都是在一個工程開工進行中進行的或者說是工程完工了之后才開始進行相關的檢測,這樣即便是在試驗中發現了一些問題那么誰還會將掛上了墻的幕墻拆下來做相關的檢測?當然也就只能是不了了之,個別的檢測機構在利益的相關趨動下開一個合格報告也是不足為怪的。
在標準規范的制訂和執行的相關過程中,相關方為了各自的利益有的要求三性試驗全部工程全部項目都要做,有的則認為沒有這個必要,目前雖然行業也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幾百平米(也沒有完全界定)以下的幕墻和高度小于14米的幕墻一般是可以不用進行三性試驗的,其余一般均要做三性試驗(其試驗費應由業主承擔,合同約定除外)。
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應該進行三性試驗呢?
1、新開發的幕墻產品;
2、幕墻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將可能影響幕墻產品性能;
3、施工企業正常生產時每三年周期檢測一次(應含各種結構形式);
4、國家質量管理機構提出進行相關抽樣/型式檢驗要求的時侯。
除上述四點之外當設計認為確實是一定要進行相關三性試驗的時侯應該進行三性檢測,其余的情況可以不需要強求做三性試驗。也就是說對于一個幕墻工程,只要不是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新產品相關的幕墻,當施工企業能夠拿出近三年相同的幕墻結構的三性試驗報告,經過設計及監理雙方共同認可后即可免做該項工程的三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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